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干部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处理好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增收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我市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25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12元,增幅9.6%。其中:工资性收入715元,增速15.3%;经营性收入1001元,增速5.2%;财产性收入80元,增速21.2%;转移性收入629元,增速9.4%。
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占主导地位。一季度,经营性收入1001元,占总收入41%。总量比全区高191元;二是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增收潜力。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幅分别为15.3%、21.2%,较之去年增加4.3个百分点和12.2个百分点;三是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我市转移性收入629元,增速9.4%,同比增加3.4个百分比,总量比全区平均水平增加165元,增幅高出3.9个百分比;四是各项收入总体占比持平。虽然四项收入增幅差距较大,但在总收入的比重变化不大,基本与去年结构占比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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