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4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2家非煤地下矿山和1家露天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同时抽查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检查主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进行,直插企业基层一线,最能体现出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制度建设情况的落实。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发现了3处突出问题和17处一般隐患,主要存在隐患问题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脱岗;班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危险化学品运输不规范;人员定位系统接收站点布置存在盲区等,体现了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盲区,在企业监管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针对以上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导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树牢“两个至上”,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外包企业的管理,绝不允许出现“只包不管”现象。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非煤矿山领域的监管,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严起来、硬起来、零容忍”,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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