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药品抽验工作在风险防控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区食品药品检验院开展了药品国家、省级抽样工作。
抽样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要求,重点覆盖市药品生产企业、医院、零售药店、诊所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和中药饮片。同时加强对抽样现场的监督检查,做到“边查边抽、边抽边检”,对被抽样单位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和执业药师的管理一同进行检查,以检促改有效规范药品经营使用。
此次共对市区1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药品经营企业,4家医疗机构的15批药品开展了抽样工作,其中国药准字号3批(国抽),中药饮片12批(省级专项抽检)。
下一步,在完成国抽省抽工作基础上继续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样,充分发挥检验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辖区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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