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督促零售药店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1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购买“止咳类”“退烧类”“抗病毒”“抗菌类”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情况,店内设置体温检测台,配备电子体温枪并对进店人员测温和登记工作情况,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和营业场所消毒防疫、体温超过37.3度的进店人员落实马上通报相关部门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宣传我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此次共随机检查零售药店8家,发现部分药店存在营业人员登记记录不规范、信息登记不全不准等问题,执法人员对6家疫情工作落实不规范、不扎实的药店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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