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组织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精神。
(二)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各业务科室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限制竞争的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并按照要求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2021年要求各科室对照文件开展增量审查、存量清理,今年未出台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
(四)宣传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培训,增强公平竞争意识,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各科室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委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全委各科室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
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不准确,审查工作仍不够规范,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仍不够,审查质量有待提升。
(二)部分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够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是继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新实施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持续优化审查方式。在严格落实“谁制定(或谁起草)、谁审查”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内部统一审查。三是完善考核机制。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出台的文件进行抽查。
四、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
(二)要加大对审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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