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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县(区)两级统战民宗部门高度重视“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表彰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了上半年表彰工作。表彰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区党委关于“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对下一步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全市广大僧尼中营造爱国爱教、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弘扬反对分裂、维护和谐的浩然正气,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委、县(区)政府分别决定对市级21座模范寺庙和645名先进僧尼给予表彰,共兑现了129万元奖金;表彰了县级66座模范寺和1026名先进僧尼给予表彰,共兑现了102.6万元奖金。
会议要求,受到表彰的寺庙和僧尼要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坚持护国利民、遵规守法,反对分裂、维护团结,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区党委统战部、区民宗委对开展好“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质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既定部署要求,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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