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12月2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组成人员36名,因事因病请假12名,实到24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自治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和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公告以及人事免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德文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松嘎、沈百存、安兴国、索朗多吉、牛堃、赵天武出席,副市长杨红兵和市监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王德文要求,要始终坚持政治上的高站位、落实上的精细化,更加具体地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活动中,体现在日常言行上。
要始终保持务实作风、坚持效果导向,自觉维护大局、深度融入大局、高效服务大局,按照中央的新部署和区党委、市委的新要求,在主动与自治区人大做好对接、与“一府一委两院”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优选立法、监督等具体项目,完善“一要点四计划”。
要始终秉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进一步把党中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安排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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