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3731万元,较2017年下降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12万元,公务接待费5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7万元,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总体目标,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市直各部门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从严编列预算,从紧安排支出,特别是公务用车购置较2017年减少了1609万元,确保了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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